談室內設計的十項註意(一)——室內設計與建築設計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就曾經提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完善和再創造。但大多數人都只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完善,而對於“再創造”這一點提得很少。其實,室內設計的獨立性和價值,也就在於室內設計對原建築設計的再創造,沒有“再創造”,室內設計的價值就不大了。

事實也正是如此,現在的室內設計已不僅僅是對建築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對於室內功能、空間形態的改善。從功能上說,建築設計提供了一個既定的空間,此空間的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確的,也可以是不明確的。對明確的空間,需要在微觀方面進行再深化、完善,對不確定的空間則要先確定其功能,而後再深入細化設計。有些建築雖然功能確定,但後來由於業主的更換或者經營內容,生活形態的變化,其功能也會發生很大的改變。比如辦公樓變成娛樂場所或者餐飲場所,娛樂場所或餐飲場所改變成辦公場所,像這種改造功能的情況,在室內設計中約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態而言,室內設計對空間、色彩、材質、燈光以及陳設的要求與建築設計都是大相徑庭的。比如內墻和外墻的塗料有著不同的特性,應用起來有很大的差異;建築設計與室內設計的燈光照明設計的側重點又是不一樣的。從表現內容上說,建築設計是表現即將建成的建築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間狀態,室內設計是在既定的空間內表現界面和環境的狀況,它是對於原形態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說室內設計是對建築設計的延續,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內設計是在建築設計基礎上進行的延續創作 ,原有的建築空間對室內設計的創作起到了制約作用。

2.室內設計所遵循的技術標準,大都是建築設計的技術標準,比如說建築設計規範、消防規範、衛生標準等等。

3.室內設計對建築空間的改造、創造,都必須建立在對建築知識的了解之上。一個對建築知識貧乏的人很難創造出很好的空間形態來。在我最近編寫的《室內設計師辭典》一書,共收集了將近6000條詞條,涉及了建築、工藝美術、家具、建築物理等各個領域,其中有關建築知識的詞條大約占有2300多條。由此可見,室內設計與建築設計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

對於初學者來說,掌握好房屋建築學的知識尤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來的,它由哪些元素構成,其結構要求是什麼等,這些都是必須了解和掌握的。建築設計中的設計規範、標準以及一些有關形式美的法則以及建築物理的基本知識也是應該有所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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